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馆、职改办,市直企事业单位,有关档案服务企业:
现将《福建省档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档职改〔2026〕2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和范围
按照《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档〔2020〕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凡符合《实施意见》评审范围、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档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报送评审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2025年度档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等按照闽档职改〔2026〕2号文件具体要求执行。文件、封面及相关表格等材料可登录漳州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www.zzdanganguan.com)“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报送材料中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和日期等要素必须齐全,委托评审函与申报表、资格证书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评审材料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凡报送材料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申报
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区)档案局、人社局负责县(区)直企事业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区)档案局、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需对申报对象及其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并做好委托评审等相关工作。未经公示和委托评审的,不予受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及时将文件转发通知各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要做好摸底调查,了解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人员的情况;评审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及时报送。
(二)年限规定
申报副高级人员任职年限、论文发表时间、代表业绩完成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三)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地点
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请于2026年3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档案职改办。凡未按规定时间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许蔚、赵林洁
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10号漳州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363000;联系电话:2023583、2595563
漳州市档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福建省档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PDF
2026年申报档案专业初、中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格(格式).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