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您见识79年前的《华侨登记证》—— 听93岁归侨讲述“过番”往事
发布时间:2019.08.06来源:点击率:0
这本‘大字’是我16岁时和母亲从新加坡带回来的,当时‘日本鬼’侵占新加坡,我们去不成,‘大字’也不能用了。”前天,在东山岛宅山村,93岁归侨谢美英向笔者展示她珍藏79年的《华侨登记证》,讲述鲜为人知的“过番”往事。老人脸庞刻满人生沧桑皱纹,视力、听力、记忆力却佳。谢美英说,“大字”是过去漳州华侨对护照的俗称,当年她们母女就是用这本“大字”(《华侨登记证》)往返新加坡的。这本编号为“嘉字第344334号”的《华侨登记证》,是民国29年(1940年)12月10日,中国驻新加坡领事馆签发给谢美英的母亲何白玉的。侨证长14厘米、宽18厘米。封面为蓝黑色布面,用银白色印着5个竖排“华侨登记证”繁体字,内页除登记姓名、性别、年岁、籍贯、出生地、现在居所、职业、商号、何时入境、夫或妻、子女等11项内容外,还贴有加盖中国驻新加坡领事馆压片印章的半身照以及印花(已脱落)。这本“大字”见证了谢美英的“过番”往事。上世纪三十年代,东山岛风大、沙多、水缺、地瘦、人穷,加上战事频仍,百业凋敝,民不聊生,百姓纷纷背井离乡往南洋谋生,主要分布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菲律宾等16个国家。“为了挣钱赎回典租的房屋,1935年我9岁时就随母亲到新加坡‘吃苦力’,我在小坡(地名),母亲在大坡(地名),相距有东山县城到云霄县城那么远。”谢美英老人介绍,“吃苦力”就是做家务,漳州人惯称“吃咕理”。她在新加坡一住7年,在马来人、日本人家庭做带小孩,打扫卫生,买菜、煮饭、烧菜等家务活,“头家”包吃住,最初工资每月3元叻币,后来逐渐增加到每月十五六叻币。到了1940年,当时国民政府赶在国际《国籍法公约》签字之前,公布了《华侨登记规则》。因为在国外侨居很久的华侨没有中国护照,尤其是在国外出生的侨民子女,可能被侨居国列入当地国籍而造成双重国籍问题。在新加坡华侨未有中国护照之时,《华侨登记证》成为默认的出入境护照,也就是谢美英老人说的“大字”。“我们母女俩出国都是在东山岛港西坐木船,到古雷海面转乘大轮船,船走7天才到新加坡。”谢美英老人回忆,回国同样走这条海路。“1942年初那次回国时,亲友们听说我们母女俩回家,非常欢喜来‘脱草鞋’”。见笔者有所不解,她解释,就是他们从国外风尘仆仆回到故乡后,家乡亲友高兴地赠送吉祥物上门,为他们拂尘接风。对前来“脱草鞋”的亲友,归侨通常会回赠从国外带回来的物品,诸如饼干、面粉、毛巾、香皂、打火机、万金油、旧衣物鞋帽等。而对即将出国的华侨,乡亲会赠送土特产品“送顺风”,寄意他们下南洋远航途中,一帆风顺平安到达。聊到“送顺风”,老人记忆犹新。口气流露几分愧疚:说起来很不好意思,她和母亲第4次回国,终于用积攒的资金赎回典租多年的房屋。得知她们准备再下南洋,亲友们为她们准备了沙蚕、紫菜、咸金枣、老菜脯等土特产“送顺风”。孰料天有不测风云,1942年2月15日,日本攻占新加坡,对华侨惨绝人寰大屠杀。母女俩不敢去也去不成,亲友“送顺风”的礼品也没能退回去。1945年9月12日,日军在新加坡向英军投降。“我们母女的‘大字’超期已不能使用。”谢美英欣慰地感叹,如今我们国家富强,民众生活富裕,出国“吃苦力”早已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