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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漳政民〔2020〕75号

发布时间:2021.05.13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049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通过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在社区治理机制、队伍建设、科技支撑、民主协商、减负增效、示范创建等方面,促创新、提质量、优服务,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完善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薪酬等级序列,着力解决社区工作者身份定位、报酬待遇、发展出路等方面的问题。借鉴厦门开展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经验,推行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芗城区、漳浦县、南靖县先行部署,并选择2-3个街道推动。

(二)设立社区民主议事厅。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综合服务设施,依托社区办公、活动、议事等场所,以及社区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形式,在社区(村)设立民主议事厅,畅通居民参与民主协商渠道,增强群众民主协商能力。年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民政局力争30%以上的社区(村)设立民主议事厅(挂牌并开展工作)。

(三)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各县根据民政部等六部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结合实际,先行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清理工作,制定出具证明的事项清单。对依法规范出具的证明事项,细化具体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场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布,方便居民群众办事,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四)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充分利用好省厅统一开发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全力配合建设全省社区(村)基础数据库,提升社区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民政局应依托网格化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和实时比对,为实现社区治理服务精准化提供依据。有条件的地方,以社区信息平台为载体,自主开发手机APP微信平台,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探索建立社区网上民主评议、民主协商、办事指南、居务公开等。

(五)深化示范创建活动。1.积极参加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和第3批优秀社区工作法评选活动,每个县(市、区)申报不少于1篇的村规民约和社区工作法,有条件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可以按照县(市、区)的要求申报。2.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每个县(市、区)选择1个社区开展试点,做到五个有:有1个固定的社会工作室、有1个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有不少于3人的持证社工、有1支不低于居民数15%的注册社区志愿者队伍、有1个固定的社会慈善资源。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6月)。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项任务逐一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节点、重点内容、责任部门、工作措施和落实标准,形成任务推进台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6月-11月)。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工作调研,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12月)。市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提炼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对其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的,进一步巩固深化,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积极研究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报请当地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将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计划按进度有序推进。

(二)注重探索创新。要加强社区治理理论政策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积极作用。要以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推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积极探索新经验、新方法、新模式。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的先进典型和突出成效,特别是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及时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别于816日、1015日前向市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12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黄步强;联系电话:05962023605

 

 

漳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