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曾坤宏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0〕03080号
                  发布时间:2021.07.26来源:点击率:0
                 
                     曾坤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准予曾坤宏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从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亲权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物鉴定(乙醇检测)变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亲权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物鉴定(乙醇检测)、法医毒物鉴定(毒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合成药毒物鉴定)。
 
 
 
         福建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