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B0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人社〔2020〕52号
九三学社:
贵学社提出关于《关于优化我市城镇职工失业期间医保费缴纳方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接到交办件后,我局于3月19日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由我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和市就业服务中心具体办理该提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只有几个月,他们有的已按年自行缴交了城乡居民医保,如果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医疗保险,已缴交的城乡居民必须停保;有的失业人员已自行缴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果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停保,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又得自行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为解决上述问题,方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我市目前允许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选择两种参加医疗保险方式:一是选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代为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由其自行接续医疗保险。二是选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将核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发放到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账户。其承诺将及时到我市医保中心灵活就业窗口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领导签署:赵国清
联系电话:2051930
联 系 人:陈 乾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