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转发《福建省 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漳人社〔2020〕67号
发布时间:2021.05.21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人社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5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