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漳州市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天气预报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 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漳人社〔2020〕77号

发布时间:2021.05.21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各开发区(投资区)人事劳动局(党群工作部)、教育局(社发局),市属各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0〕8号)精神,现将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教育局联合成立漳州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办”),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今年分配给我市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名额共85名,其中,乡村中小学教师(享受乡村教师补贴)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30%以上,即不低于26名;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数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5%即12名;在分配的推荐名额之外,可另推荐3名先进个人作为备选。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市直各学校(单位)教职工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推荐办法

1、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负责辖区内教育、人社系统的推荐,实行等额推荐。在分配的名额中,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各推荐1名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参加市联评。

2、市直各学校(单位)根据实际推荐1名省优秀教师或1名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参加市联评。确有优秀人选的,也可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各1名参加市联评。

3、在分配的推荐名额之外,各县(市、区)可推荐备选人员1名(限乡村教师)参加市联评。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推荐名额少于分配名额的,剩余名额实行全市统筹。

四、时间安排

1、5月15日—29日:各地各学校逐级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5月30日—6月5日:市评选办审核联评;

3、6月6日—12日: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向省评选办联合推荐上报推荐对象。

各级评选推荐的人选均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各地各有关单位请于2020年5月29日前,向市评选办报送下列材料: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含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一式2份。

2、《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一式2份,用A3规格纸张打印,简要事迹要求300字以内,曾获主要奖励填写设区市级(含)以上级别表彰奖励项目。

3、《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7份双面打印,先进事迹要求2000字以内,基本情况和主要实绩要内容准确、突出业绩,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必须包含“公示、一票否决情况”。

4、《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情况表》一式5份,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推荐对象近五年年度考核表、曾获设区市级(含)以上级别奖励项目荣誉证书复印件、推荐为优秀教师的对象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2份,加盖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局(社发局)或市直各学校(单位)公章。

6、各地报送推荐材料时,择优遴选1位先进个人作为重点宣传典型,并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以上除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市教育局联系人:林洁;联系电话:0596-2049137;地址:漳州市政府大院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五楼502室;邮政编码:363000;电子邮箱:jyj2049137@126.com。

附件:1.漳州市评选推荐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20年漳州市推荐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0〕8号)

附件汇总.zip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