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绿色商场”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漳商务〔2020〕16号
发布时间:2021.05.28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漳州、常山和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和漳州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绿色商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色商场”项目。
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