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统计局 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统办〔2020〕21号
各科(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机管综〔2019〕4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将创建节约型机关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通过培养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和践行节约行为,积极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的内容
(一)节约用电
1.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开空调时室内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尽量减少使用时间。
2.外部光线好的办公室,白天尽可能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办公楼内走廊、通道、大厅、会议室及院落等公共场所,要改装分组控制开关或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尽量少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
3.办公室内的复印机、打印机、计算机等办公电器用后要及时关闭,如继续使用,谁用谁关掉;养成下班离开前随手关闭电源的习惯,中午时间,计算机不能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应及时关机。
(二)节约用水
1.坚持从我做起,从节约一杯水做起,不断强化节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对不能饮用的“隔夜水”,要合理利用,如:洗手、清洗抹布等。
2.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巡查,及时更换破损水龙头,用水后及时关好阀门,避免跑、冒、滴、漏。严禁外来人员洗车、用水。
(三)节约办公经费
1.建立完善办公经费审批和办公用品采购、保管、使用和管理制度,新采购办公用品严格执行绿色采购标准。
2.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设备,推行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量,提倡采取双面用纸。
3.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推行共享,同一办公室实行联机打印;提倡油墨、墨粉用完后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禁止使用纸杯、一次性餐具。
4.合理控制会议次数和会议规模,提倡节俭办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规模,避免铺张浪费;严格执行接待和工作餐标准,合理控制用餐标准和陪餐人员。
5.严格控制通讯费支出。打电话要言简意赅,严禁用办公电话聊天、打私人电话。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公共区域和办公室按照要求配置分类容器设施。
2.实行分类投放,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垃圾分类投放准确。
3.实行分类收运,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妥善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局办公室负责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具体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能源监测统计中心负责我局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建立统计台账。(详见附件1)
(二)强化宣传教育。采取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水日、生活垃圾分类等宣传教育活动,举办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开展“反对食品浪费,倡导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观念。
(三)加强监督考核。要把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强化措施,加强监督,确保相关规定和措施得到落实。
(四)依靠科技进步。建设节约型社会,关键要依靠科技进步。要积极推广应用节约能源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广大干部职工既要对创建活动建言献策,凝聚智慧,又要通过小窍门、小发明和小创造来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五)领导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与创建活动,带头将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贯穿于各项决策之中,带头践行节约能源资源的规定和措施,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领职工群众,真正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局面。
附件:漳州市统计局节约型机关创建领导小组
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附件
漳州市统计局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亚强 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成 员: 薛海州 办公室主任
郭舒航 法制科科长
黄炜彬 工交科科长
蔡三梅 农村科科长
李 萌 社会科技科负责人
陈丽珊 服务业科副科长
曾石榴 投资科负责人
钟灵川 综合科副科长
陈丹强 计算站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局办公室,主任由薛海州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节约型机关创建有关工作,能源监测统计中心负责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建立统计台账。各科(室、中心)设节能督导员,负责日常督导工作,名单如下:陈丹强、林伟璇、蔡龙翔、吴惠芳、郑彩霞、郑莉玲、袁纯洁、曾恒、林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