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漳州市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天气预报

漳州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漳州开发区户外广告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招管执字〔2020〕6号

发布时间:2021.06.22来源:点击率:0

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3·7”坍塌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漳州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州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漳州开发区开展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户外广告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漳州开发区户外广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漳州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开发区户外广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泉州市鲤城区“3·7”新冠肺炎医学观察点欣佳酒店楼体倒塌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和近期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会议和文件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开发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户外广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下简称“户外广告大排查大整治”),现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户外广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清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以专项整治行动为突破口,全面检查整治各类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设置要求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户外广告。通过整治,力争达到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符合安全要求、符合设置要求,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城市容貌。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开发区范围内,道路两侧及沿街建(构)筑物立面、屋顶广告和看板广告、立柱广告、精神堡垒、灯箱广告、路灯杆道旗广告牌以及墙体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

 (二)整治内容

1.对已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要求做好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对未经审批户外广告进行分类处置:由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可以规范的,由广告业主做好安全鉴定,申报后依法给予审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拆除。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我局特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计划部署、协调调度、督查检查等具体工作。执法局局长助理陈文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执法局副总监郑国华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户外广告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法制与执法督导科。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

 各科、室、队对辖区内违规设置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造册,汇总上报。

(二)整治阶段(2020年4月16日9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类处置,由领导小组对各广告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核查评审,确定规范对象和拆除对象。对无法进行规范、可规范但安全鉴定不合格的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由各辖区执法大队牵头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对已经审批但已超过时限未延期的,由法制与执法督导科牵头处置。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对经过审批的户外广告设施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对未经审批的、有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重点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根据本方案要求,各科、室、队认真贯彻落实,迅速部署,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科、室、队要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即查即改,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停改,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管,形成机制

强化户外广告安全日常管理,建立台账,把户外广告安全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附件:户外广告隐患排查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