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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全面推进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招管办字〔2020〕13号

发布时间:2021.08.23来源:点击率: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府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漳州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要求做好本单位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4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全面提升全区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充分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建立形式统一、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实施步骤

2020年,以漳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局办为单位,全面完成全区涉及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的编制 (以下简称 “一目录一规范”);充分运用全省网站集约化试点成果,进一步规范漳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向社区延伸,基本完成五个社区公开事项清单梳理。

2021年,进一步规范漳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建设,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重要政策解读回应水平明显提升;各社区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全面完成,公开制度规范和日常信息发布窗口基本建立。

2022年,漳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局办根据省、市相关部门新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完善“一目录一规范”,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 有效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政务公开向社区延伸,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23年,建成与全省统一的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重点任务

(一)高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本单位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各单位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本单位工作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管委会各工作部门要按照管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安排,同步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与管委会编制目录的有机衔接。(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二)高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

各部门、各单位一要依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公开内容,明确每一项公开内容的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标准等要素,做到决策公开要重点落实决策前预公开、决策时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要求;执行公开要重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管理公开要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全面公开相关行政监管信息;服务公开要重点对试点领域中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公开要素统一的办事指南,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结果公开要重点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特别是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结果。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三)全方位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管委会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加强管委会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2020年底前,逐项对照、梳理已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管委会门户网站要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要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要综合利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多种渠道,积极借助智慧开发区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2021年6月底前,结合职责权限和漳州开发区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漳州开发区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要讲清楚相关政策出台、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等,不给群众留疑问。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五)全方位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要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与此同时,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基层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六)多维度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要及时向社会公众传递上级以及开发区党委、管委会重大政策,准确解读贯彻执行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要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对政策制订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对群众在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七)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延伸

各社区要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与社区政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与社区政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一致。要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要积极探索在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开设本社区政务公开专栏,公开重要信息。(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节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密切合作。管委会办公室要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漳州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工作;要建立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信息中心等单位的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合力;要加大指导各有关单位线上线下准确、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工作的力度,并为各有关单位“线上公开”提供充分平台支撑。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试点工作定期会商机制,召开试点单位工作座谈会,及时沟通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共同协商试点工作难点问题,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改进不足。

(三)加强监管,严明纪律。2020年起,漳州开发区效能办要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管委会办公室要及时公开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上级的相关要求,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建立通报制度,督促全区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