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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 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 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漳招管教字〔2020〕19号

发布时间:2021.09.10来源:点击率:0

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仍需

保持高度戒备,并严加防控流行性传染病;坚持“外严防输入、内严防反弹”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把开展线下培训各项准备工作抓实抓细;坚持底线思维,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全力保障线下培训安全。

二、开展线下培训前准备

(一)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各岗位和人员,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

(二)实施联防联控。各机构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主动纳入所在社区防控管理,熟悉掌握疾控机构、社区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储备充足物资。结合机构实际,储备足量口罩、测温仪、消毒液、洗手液、免洗手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配齐配足饮水、洗手设施。加强酒精等消毒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精准掌握情况。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含各类后勤、安保人员,下同)和学员的居住地、假期出行轨迹及参训前14天健康状况,坚决堵塞任何疫情传播漏洞,根据疫情在国内重点地区和国外发展的形势,密切掌握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机构外教及在国外度假师生员工的分布情况、参训前14天的活动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因疫情不能返回人员”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台账。

(五)设置临时观察区。要设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作为临时观察隔离区,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和隔离要求、转送方法等要接受辖区疾控部门指导。

(六)实行封闭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进出,进入机构人员全部进行健康体温检测与健康询问,并做好登记、追踪和报告工作。

(七)做好环境整治。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加大“四害”消杀力度,及时清理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同时全面做好疫情防控风险及安全隐患排查。

(八)开展培训演练。组织机构员工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开展疫情应急演练、学员参训模拟演练,熟悉处置流程。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参训方案。

(九)组织评估检查。本通知下发后,各校外培训机构可在准备就绪后向区教育局报送《漳州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1)、《漳州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备案表》(附件2)。线下培训前一周,区教育局将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组成检查评估组,对照《漳州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准备措施自查表》(附件3),对各机构线下培训准备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达标后方可开展线下培训。

三、开展线下培训时措施

(一)制定线下培训方案。按照国家和省、区规定,中小学全面复课后,培训机构才能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具体开展线下培训时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严禁提前开展线下培训。各机构提前一周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确定复工(参训)人员名单。各机构应根据《漳州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学员健康信息申报卡》(附件4)要求,在开展线下培训前2天收集所有员工(含学员)健康信息申报卡,确定符合复工(参训)要求的人员名单,并报教育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员工(学员),要求其暂不返回机构。

(三) 实施错时错班培训。要根据不同年级、层次班级做好错时线下培训安排,每批(班)次培训学员要留足时间间隔,确保各批(班)次人员不聚集不交叉。

(四)切实做好入口管理。机构入口要配备足够体温检测人员,确保学员即来即测即进;机构员工引导学员迅速进入教室,上下楼尽量行走楼梯。学员课前先洗手(可使用免洗手消毒液)。家长不得进入机构教学区、休息区聚集逗留,家长接送在教学区外等候。

(五)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做好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休息室、公共活动区等)通风换气,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做好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清洁保养。

(六)实行单人单行单桌上课。教师和学员一律佩戴口罩上课,学员座位要保持合适安全间距,教师、学员一对一辅导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近距离接触。

(七)组织学员错峰下课。下课后机构员工立即引导学员有序离开教室,家长即接即走。学员、家长不得在机构内逗留聚集,机构应安排专人做好人流疏导工作。

四、开展线下培训后措施

(一)做好课后清洁消毒。不同批(班)次学员上完课后,教室均应进行消毒,做好消毒登记,并在下一批学员上课前做好通风换气。教室、办公室、休息室等公共场所配备免洗手消毒液。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饮水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二)做好疫情应急处置。1.出现相关症状处理。师生员工如仅出现普通感冒症状(如鼻塞、流涕、咽痛等),应立即戴好口罩转移至健康隔离区做进一步观察,联系家长妥善处置。教职员工和学员中如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应立即戴好口罩至隔离区等候并通知学员家长,并立即报告社区工作站,配合区疾控机构处置。2.出现确诊病例处理。疑似症状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在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做好处置的同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处理;严格落实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全面停课或局部停课等管控措施;配合疾控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对有关场所、物品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上课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要有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学员的家长联系,掌握健康状况。

(三)实施线下培训专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一周后,区教育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于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出现疫情等造成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机构负责人责任。请各教育培训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线下培训准备工作。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漳州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docx


附件2:漳州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备案表.xlsx

  附件3:漳州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准备措施自查表.xlsx


   附件4:漳州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学员健康信息申报卡.xlsx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敦育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