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2019-2020学年区外就读的幼儿园、高中阶段学生申领 保教费(学费)补贴的通知
漳招管教字〔2020〕23号
根据开发区保教费(学费)补贴政策,开发区将对在区外就读符合条件的幼儿园、高中阶段学生进行2019—2020学年保教费(学费)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领保教费(学费)补贴:
(一)具有开发区户籍;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2019—2020学年在校就读;
(四)申请保教费补贴的,幼儿年龄应为3岁至就读小学前(即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因国家及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减免保教费(学费)的,及因各种原因学校减免保教费(学费)的,开发区不再对减免的部分给予补贴。每名学生在幼儿园阶段或高中阶段申领补贴不超过3年。
二、补贴标准
幼儿园学生:350元/月·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春季学期全省延迟开学,幼儿园于2020年6月2日后可以复学。2019-2020学年补贴最多5个月1750元。每位学生最多补贴3个学年。如在园实际缴纳保教费低于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费用进行补贴。
高中阶段学生:600元/学期·人。每位学生最多补贴3个学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春季学期全省延迟开学,高三年级于2020年4月7日后可以复学,高一、高二年级于2020年5月11日后可以复学。如在校实际缴纳学费低于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费用进行补贴。
户口为学年之中迁入开发区的,从迁入的下个月计算补贴。按幼儿园学生按350元/月·人给予补贴,高中阶段学生按133元/月·人给予补贴。
三、申领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领人请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家长信息所在页和学生信息所在页);
2.计生证明原件(根据计生关系所在地不同,由计生关系所在地乡镇、街道或者开发区计生办开具并盖章。首次申请提供。2019年已申领过补贴的人员,不需再次提供计生证明);
3.2019—2020学年在校缴纳保教费(学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4.家长或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签名,并详细注明开户行全称(xx银行xx支行)。家长姓名与户口簿家长信息页姓名相同。]。
提示:为减少支付环节,请尽量提供福建省内的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帐户。
材料提交地点:漳州开发区海滨学校崇德楼报告厅。
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7月27日—7月3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材料
教育局工作人员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当场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在7月31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7月31日之后,教育局和开发区其他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中如发现问题,将电话通知申领人,请确保所留电话号码正确,电话畅通。
(三)发放补贴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教育局于10月31日前将补贴款项打入所提供的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领人持绿色健康码或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前往办理。由于人数较多,请申领人适当错开时间,相互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领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办理以往年度补领事宜。
(三)申领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申领人承担。
保教费(学费)补贴领取事宜解释权归开发区教育局。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