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党工委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成立漳州高新区党工委平安建设 领导小组的通知
漳高委〔2020〕37号
颜厝镇、九湖镇党委、政府,靖圆镇村办,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深化新形势下平安高新区、法治高新区建设,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中共漳州高新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我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一、组织架构
组 长:苏孝道 区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蔡志斌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林继锋 区党工委副书记
杨怀生 区党工委副书记
陈仁朝 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田允瑞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谢宏坤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建进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江华泉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蓝 磊 区管委会科技副主任
陈六郎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林清池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林琰标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成 员:黄伟斌 颜厝镇党委书记
唐 耿 九湖镇党委书记
刘利友 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委员会
副书记(挂职)
陈文勇 区办公室主任
沈松辉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工委副主任
林志旭 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廖毅敏 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局长
卢志攀 区财政局局长
李秋龙 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谢伟宏 区建设局局长
张建龙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再发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卢清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承福 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金铭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罗肖峰 区税务局局长
陈阿伟 区公安分局筹备组组长
陈聪斌 区交警大队筹备组组长
陈东赐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徐振华 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工会常务副主席
黄坤锋 区综治信访服务中心主任、
团工委书记
蔡良鹏 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郑丹红 区征迁安置服务中心主任、
妇联主席
陈世忠 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赖国华 靖圆发展有限公司(靖城建设开发
公司)副总经理
郑枝东 圆山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阿杰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各成员单位的组成人员因人事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综治信访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 任:黄坤锋 综治信访服务中心主任、
团工委书记
副 主 任:苏松木 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组事宜,由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党的领导,高位统筹协调平安高新区建设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在研究确定平安高新区建设重大原则和方向政策、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研究审议重要工作意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以及统一部署重点任务,统筹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平安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2.研究制定全区社会治理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3.研究和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督促完善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各单位资源力量,提升综治中心治理能力;5.指导、推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6.指导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7.指导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完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8.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加强平安建设宣传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开创平安中国新局面的部署要求,立足更高水平的平安创建标准目标,将事关漳州高新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及其他方面安全稳定的工作纳入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范畴,聚焦新时期新任务,以确保政治安全为首要、以维护社会安全为根本、以强化公共安全为重点,为深化平安高新区建设明确方向,推动平安高新区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一)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和各地有关人员参加。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协调会议、办公室成员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等搭建起各层面统筹议事、协调沟通的工作平台。
(二)建立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小组要及时将平安建设重要事项报请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及时向区党工委请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年度工作总体情况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平安建设方面主要举措、经验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各专项工作组要结合自身职责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前瞻性研判分析,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查找差距不足,总结成功经验,制定具体的创新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指导的精准性和议事决策的科学性。
(四)健全督导考核制度。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开展全面督导、专项检查考核评价,以建立健全激励和制约机制调动各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漳州高新区党工委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4月29日